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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将军岭路(习友路-铭传路)DN12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244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将军岭路(习友路-铭传路)DN12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2025BFFGZ02448

1.从项目特性来看,本项目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建议将本项目调整为允许联合体投标。相信这一调整将为项目带来更多的可能性和更好的结果。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省厅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联合体投标。鼓励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融合,提升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与履约能力。对高精尖工程建设项目,支持业绩丰富的优质企业,通过联合体模式引领带动省内企业,助力其补齐业绩短板、积累项目经验。本项目省内有类似业绩的公司较少,参考近期同样规模、类似性质的项目均可以联合体参加,建议本项目增加联合体投标。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供水(或给水)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9394万自来水厂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供水(给水)工程均符合要求,排水、污水、中水工程不符合要求。

4.问题一:招标文件67页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针对工程项目整体理解;2.工程重点难点及危大工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3.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如有);4.确保工期与质量的保障体系与措施;5.确保人、材、机的保障体系与措施;6.确保人、材、机的保障体系与措施;7.在汛期等恶劣天气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其中5和6均为“确保人、材、机的保障体系与措施”,请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内容。问题二: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为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供水(或给水)工程施工业绩,污水、中水、排水工程不予认可。请问我单位提供新建水厂业绩且作为联合体成员方承担工程量超过3500万,是否符合要求?

答:问题一,5和6相同为重复项为笔误,删除“ 7.在汛期等恶劣天气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修正为“5.确保人、材、机的保障体系与措施;6.在汛期等恶劣天气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

问题二,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供水(给水)工程是与联合体共同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则符合业绩要求。

5.(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格式与制作软件的投标函格式有细微差别,多了(项目负责人)这几个字,请问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P211页和P212页提供的项目经理格式有两处,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1)均予以认可。(2)此处“项目经理承诺”格式一样,投标人提供任意一个即可。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11.1分包”中的分包内容现修改为“分包内容: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且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同意。”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66223831

2025年12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

附件:2025BFFGZ02448招标文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