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组团四、组团八)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AGZ02419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组团四、组团八)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GZ02419)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需要在其他资料中再上传一份招标文件投标函?(图见附件)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格式略有不同,内容无实质性偏差,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无此项,写“无”可以吗?(图见附件) 答:可以。 三、此处是否需要上传文件?(图见附件) 答:无需上传。 四、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七)补充工期说明是否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其他资料中? 答:可以放在资格审查资料中任一节点(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五、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并且该项目所有施工任务全部由我单位承担,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企业资格、企业详细评审要求? 答:满足服务内容要求,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六、项目经理业绩中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我司提供四库一平台(是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面的施工许可信息截图是否认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可以。 七、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带有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八、我公司仔细研究了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组团四、组团八)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BFAGZ02419)的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的评分标准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现对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建议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在做标软件中,有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承诺,但是在招标文件中没有给与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承诺,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承诺无须提供? 答: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十、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提供的资料中要求: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我司提供的四库一平台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及网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查询信息网址及截图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的要求。 十一、投标软件中的投标函(商务文件)、投标函(报价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有细微差别,是否需要再重新上传一份招文中的投标函(商务文件)、投标函(报价文件)?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格式略有不同,内容无实质性偏差,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十二、招标文件 P264页,“(七)补充工期说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无此模块,请问是否放到 “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 答:可以放在资格审查资料中任一节点(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十三、招标文件P280页“二、投标函附录”,请问此处是否需要提供资料,如果需要,请问是否可以放在报价文件封面后面提供?(图见附件) 答:需要提供;可以放在报价文件封面后面。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随本补疑发放,详见附件“1121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组团四、组团八)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 二、本项目最新图纸详见附件,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以附件“1121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组团四、组团八)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函附录内容为准。 四、本项目推荐品牌有调整,详见“1121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组团四、组团八)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推荐品牌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263690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5年11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