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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盲人按摩(康复)医院项目暖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AGZ0217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盲人按摩(康复)医院项目暖通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GZ02176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净化区域及非净化区域暖通工程,净化区域暖通工程为医院建设的重点内容,且几乎不单独招标,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的暖通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含有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暖通工程内容。

业绩要求建议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医疗专项工程包含暖通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投标人荣誉奖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暖通工程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本项目侧重点在医疗专项工程的暖通工程,奖项设置应设置医疗专项的奖项,医疗专项项目施工基本都是参建单位施工,获奖证书不会体现施工单位名称。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暖通工程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注:参建单位提供项目获奖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单位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获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予以证明。”

答:如为参建单位施工的医疗专项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建单位施工合同,同时按照详细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满足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单位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三、对于安徽省盲人按摩(康复)医院项目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25BFAGZ02176,空调推荐品牌为:大金、日立、三菱电机。

建议以上空调推荐品牌调整为:空调推荐品牌为:大金、日立、三菱电机、海尔。

答:本项目并不排斥推荐品牌之外的品牌参与。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或型号)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型号)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且中标人须按照参考品牌(或型号)供货安装,否则招标人有权自主采购,产生的所有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多联机空调推荐大金、日立、三菱电机三家日系品牌,未提及任何国产品牌。且要求:如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或型号)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型号)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且中标人须按照参考品牌(或型号)供货安装,否则招标人有权自主采购,产生的所有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建议:多联机空调的推荐品牌改为:大金(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日立(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格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海尔(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答:本项目并不排斥推荐品牌之外的品牌参与。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或型号)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型号)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且中标人须按照参考品牌(或型号)供货安装,否则招标人有权自主采购,产生的所有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五、本项目招标图纸中要求多联机设备需自带“空调电量分户计量系统”但招标清单中无此项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此功能要求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图见附件)

答:多联机设备需自带空调电费分户计量系统功能,此功能要求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多联机设备清单综合单价中。

六、本项目“暖通拆除部分”拆除后的材料残值是投标人还是招标人所拥有?

答:拆除后的材料残值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残值回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优惠中。

七、本项目清单中暖通空调系统的风管数量与图纸统计数量相差较大,请招标人核实。

答:工程量复核无误。

八、图纸设计说明要求多联机自带空调分户计量系统,多联机自带网关可纳入楼宇管理系统,截图如下,请明确投标是否需要包含多联机分户计量系统以及接入楼宇管理系统的网关。(图见附件)

答:多联机自带空调电费分户计量系统,多联机自带网关布线及控制系统可纳入楼宇管理系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多联机设备清单综合单价中。

九、图纸设计说明关于新风机组要求:采用板式初效过滤+静电式中效过滤,截图如下:(图见附件)

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含电子除尘器,多联机新风机一般不带电子净化装置,请问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将初效过滤和电子除尘净化装置安装在新风引入的风管上?

关于新风机选型:

方案一:新风机不带初效过滤和电子除尘净化装置,由商家另购初效过滤和电子除尘净化装置在风管上安装,新风机选型按照多联机标准新风机组选型。(推荐此方案)

方案二:如果要求新风机自带初效过滤和电子除尘净化装置,新风机选型需采用定制式直膨机选型,如无变频要求,按照定频电机选型,配置板式初效过滤G4+静电过滤,此方案机组长度较长,需校核图纸安装空间是否满足要求(3000m3/h机组外形尺寸(长*宽*高):2500*950*830,4000m3/h机组外形尺寸(长*宽*高):2600*1050*930)。

答:按方案一,新风机不带初效过滤和电子除尘净化装置,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将初效过滤和电子除尘净化装置在风管上安装,风管上安装的初效过滤和电子除尘净化装置采购及安装所需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新风机组清单综合单价中。

十、风管式室内机要求带微静电电子净化器,四面出风机组在清单中没有明确要求带微静电净化器,请明确四面出风机组是否需要配置微静电电子净化器?

答:四面出风卡式机不用带电子净化器。

十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报价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符,问:“一、投标函”是否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为准?如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则应放置在投标文件何处?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格式略有不同,内容无实质性偏差,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任一节点均可。

十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报价文件”格式 与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符,问:“(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至“(二十一)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放置在投标文件何处?

答: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任一节点均可。

十三、图纸中型号为D-56H的风管式室内机存在2个送风口的形式,但在参数表中未明确D-56H型号双送风口时,送风口的尺寸,请招标人明确。(图见附件)

答:空调送回风口尺寸和数量按装饰图纸计入。

十四、本项目招标清单中排气扇的数量与图纸实际数量差距较大,T1型号排气扇清单数量为18台,图纸数量为74台;T2型号排气扇清单数量为73台,图纸数量为78台;T3型号排气扇清单数量为1台,图纸数量为2台;请招标人核实。

答:工程量无误。6~9层病房卫生间、10层办公卫生间通风系统本次设计和原总包图设计一样,未做调整,按利旧考虑。

十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所投空调产品有参考品牌表,清单序号25-26项项目名称为空调器,为带冷源式新风机组,该设备通常与多联机产品为相同品牌,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清单序号25-26项的空调器是参考净化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推荐品牌(罗百特、韦氏、博凌绿风)还是参考多联机空调推荐品牌产品(大金、日立、三菱电机)。(图见附件)

答:参考多联机空调推荐品牌产品(大金、日立、三菱电机)。

十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第二类: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注:总包的专业分包单位,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无投标人盖章的,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和验收记录资料(至少有监理单位和投标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一般由总包单位代表施工单位方加盖公章,作为暖通专业分包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往往不能体现。暖通专业分包单位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可以证明本单位为参建单位。

请问招标人,可否删除“注:总包的专业分包单位,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无投标人盖章的,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和验收记录资料(至少有监理单位和投标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这条要求。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如为总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可不体现暖通专业分包单位,按招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即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P133页21.3结算中

“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

变更为:

“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价千分之三支付给装饰施工单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话:0551-6263690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5年101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附件:安徽省盲人按摩(康复)医院项目暖通工程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