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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甘棠路(东二环-上海路)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81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甘棠路(东二环-上海路)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01817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七)项目经理承诺修改为:

项目经理承诺

致:(招标人)

本人作为项目经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履约过程中涉及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投标而造假的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三、以上承诺如果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贵方调查取证。

 

项目经理:                   (签字)

      身份证号:                   

                             期:            

本页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加分项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本项满分 5 分。”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1)业绩、奖项、荣誉(如有):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对应窗口上传。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

请问:由山东省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回复:由山东省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满足招标文件“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P4约定的“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环境整治工程”,及P25约定的“存在部分环境整治工程量”,具体指什么内容?

回复:甘棠路(东二环-上海路)道路工程,其中东二环-青通河路段穿过五里庙大市场,青通河路-五里庙路段穿过黄巷复建点,施工地理位置较为特殊,人员、材料运输密集,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等要求较高,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对周边环境影响,需对有影响区域进行覆绿等措施,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不利风险。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龙川路交口

人:金工

话: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117

2025年8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附件:2025BFFGZ01817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