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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合肥四中站后停检线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740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合肥四中站后停检线施工总承包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GZ0174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 P69 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城市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3500 万元;②实施范围须同时包含风、水、电专业。
请问:1)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轨道快线车站(含区间)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签约合同金额大于 3500 万元,合同内容中包含“风、水、电专业”以及装修工程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答:符合要求,予以认可。
2、P7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奖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注:(1)所需评审材料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2)投标人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 个(3)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计取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分。
提问:其中(1)所需评审材料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我单位以P3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为准提供资料和证书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请明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答: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 所需评审材料,请按招标文件第72-73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551-626627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8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