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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经开区医药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BGZ0176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开区医药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BGZ01763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延期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9月4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5年8月24日17时30分前”。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本项目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作废,相关材料最终版随本补疑一同发放,请自行下载并使用。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 1.本项目为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结构类型主要为框架结构,请问公共建筑业绩是否能作为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详细评审业绩)? 回复:公共建筑业绩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2.若我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请问,商务文件中详细评审中的企业实力及投标人奖项荣誉,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是的。 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工民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等专业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企业实力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3)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 请问,“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2023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级企业”、“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土木建筑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颁发的年度先进单位”是否均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5.4#厂房(土建)清单如下图一中,大型机械进出场无工程量,请对清单进行补充。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6.3#仓库(土建)清单162项011406003001墙面满刮腻子 165项011406003002顶棚满刮腻子,此两项清单无工程量,请予以补充。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7.招标文件第24页下图中,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为18ZHZB格式,实际资料中无18ZHZB电子版清单,请提供。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8.招标文件第67页中不平衡报价中明确要求不能高于或大幅降价部分否决投标,请提供单项控制价、材料单价作为参考依据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9.招标文件第67页下图中要求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请提供《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10.招标文件第97页中如下图,本项目为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请明确。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总价合同。 11.招标文件第171页,投标报价参考编制要求中无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等,请明确能否使用此部分定额进行编制。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254页(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若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控制价单项工程的88%是否不需要提供此表,请明确。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13.招标文件237页至256页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部分表格与导入系统生成表格格式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系统生成表格为准。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14.招标文件已发布清单中无室外配套工程清单,请明确本工程是否存需要施工室外配套工程,若需要施工请提供室外配套工程清单 回复:需要,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15.招标文件显示包河区范围内无弃土场,能否提供最近弃土场位置?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考虑。 16.项目东侧空地能否作为项目临时用地? 回复:本项目不提供临时用地,投标人自行考虑。 1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P225-226“(二)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该模块内容在做标软件中无对应上传位置,请问该部分内容是否可以合并上传至“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模块中?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未作要求,无须上传。 18.软件版投标函与纸质版不一致,是否要重新附投标函。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投标人按软件版“投标函”或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提供,均予以认可。 19.招标资料中未发现《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20.3#仓库(土建)清单第162及165项清单工程量为0,请问具体工程量为多少?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21.能否提供清单电子软件版及控制价电子软件版?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22.能否告知本项目材料调差采取第几期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23.据基坑支护设计,东侧超出红线最远4m,西侧占用4、5#厂房,这些部位的支护方案是否调整。 回复:刷坡占用,以批复的支护方案为准。 24.地下污水池及埋地油罐无支护方案,能够提供。 回复:地下污水处理池及埋地储罐的需二次设计,暂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25.现场内临建设置有无要求。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26.临时水电接入是否总包单位自行考虑。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27.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中有竖向总图(包括道路、绿化、景观等)图纸,但工程量清单中无此内容。请问竖向总图是否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道路、绿化、景观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清单为准。 28.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中单体建筑图设计说明表里内容不全。且挂出的图纸中,建筑图1、2、4、5号楼显示不完整,烦请提供相关内容。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2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5.4异常低价评审增加一条:“本项目异常低价为104177718.68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5年8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