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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重要商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76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重要商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GZ0176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业绩、人员、奖项是否联合体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 答: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商务文件及报价文件投标函是否使用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即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及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格式略有不同,内容无实质性偏差,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总价页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页有文字差异,实质内容一致,是否使用制作软件生成即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4.根据招标文件P73页企业实力要求,“(3)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请问:我单位提供(1)注册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网截图及链接-龙头骨干企业,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2)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 企业信用企业”证书或“建筑业诚信企业”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企业”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提供的资料中要求: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施工许可证查询网址及截图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是否认可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施工许可证查询网址及截图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中“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要求。 6.关于详细评审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若涉及联合体承接的项目业绩,其业绩指标应如何认定?请问是按项目整体的面积和金额来算,还是依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比例,乘以整体面积/金额后确定呢? 答:无论业绩是否为联合体形式承揽,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提供的业绩中任职项目经理的均认可为项目经理的业绩,面积(或金额)按项目进行认定。 7.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 1)2022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2021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AAA或2022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或2023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第六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结果是否认可?由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认可? 2)北京市有关于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该排名为每天滚动评价。因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上传,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企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一天的排名在前50名以内,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 答: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2)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8.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司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业绩(2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共计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在该业绩中我司作为其中1家施工单位且是联合体牵头方。请问提供该业绩是否认可?该业绩相关面积及合同金额等指标是否按照整体合同进行认定?还是依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比例,乘以整体面积或合同金额后确定呢? 答:予以认可,关于投标人业绩如提供以联合体承揽的业绩,依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比例,乘以整体面积或合同金额后确定。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比例。如评标委员会无法通过联合体协议判定比例的,不予认可。 9.投标人业绩匹配度中要求包含冷库工程,我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建设内容包含冷链物流基地,请问是否认可? 答:关于与本项目的匹配度,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10.招标图纸中未见强电的室外管线平面图纸,请补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1.室外给水管与消防管埋地深度未明确,请明确。 答:车道下方埋深H-1.1m,其他位置按H-0.8m,H为室外完成面地坪标高。 12.3#生鲜库:喷淋上下喷图纸未分开画,设计说明不够详细,另配套用房是否应归类为办公区?(图详见附件) 答:详见已发布的“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重要商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3#厂房安装个性答疑第34条:喷头的种类,数量以材料表中的为准。 13.3#生鲜库:招标清单中钢雨棚的钢支撑、钢拉条构件表面要求做防腐涂层,图纸中要求“除型钢外,屋面构件表面需作浸锌处理”请明确做法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已发布的“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重要商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3#厂房土建个性答疑第19条。 14.5#常温加工中心:钢架钢柱只有部分柱脚设置了抗剪键,是否按图纸柱脚所示,其余未设置抗剪键的钢柱不需要设置抗剪键,请明确 答:按图纸施工。 15.垃圾站: 有梁板模板量偏低,请复核。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6.请问靠北侧的远期建设范围场地是否可以规划一部分作为建设临建办公区及生活区场地使用? 答:不可以。 17.是否可以明确施工主、次出入口具体位置? 答: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合理设置。 18.请提供临水接驳点位置及管径。 答:临水接引工作由投标人勘查现场,自行解决。 19.请提供临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答:临电接引工作由投标人勘查现场,自行解决。 20.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企业实力部分,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是否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均予以认可?(图详见附件) 答:予以认可。 2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企业实力部分,因各省组织的评选形式存在差异,以下企业荣誉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1.全国建筑业AAA级企业;2.国家级信用星级7星;3.省级诚信企业;4.省级诚信共建企业;5.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省级诚信品牌企业;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严店镇管祠村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551-6888612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66223831 2025年8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