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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5BFFGZ50121

项目名称:瑶海区YH20240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YH20240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5012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YH20240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延期公告答疑2

2025BFFGZ50121

 

第一部分:延期公告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8月12日9时30分”;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8月12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1.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评审内容编制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是否包含“封面、一、施工组织设计;二、投标人在技术文件中列举拟采用的科创产品(需经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开发布)(如有);三、其他内容”四个部分一起不超过50页。

回复:所有技术文件评审内容不超过50页。不包含封面、目录,但包含附图附表。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格式和招标文件201页“一、投标函”格式不一致,且软件版投标函“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无法修改,请问是否可以按招标文件201页“一、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和制作商务文件投标函并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商务文件封面”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 

回复:本项目招标人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和制作商务文件投标函并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商务文件封面”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即可。

3.本项目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商务文件投标函和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招标人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和制作商务文件投标函并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商务文件封面”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即可。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和制作报价投标函并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报价文件封面”或“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节点即可。

4.投标制作工具中自带的招标人为项目业主合肥宸瑞置业有限公司且无法在制作工具中进行修改,但格式要求填写的是“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请明确投标文件中其余所有需要填写招标人之处是否都可以填“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所有投标函是否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另行制作,填写招标人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传到其他资料节点?

回复:本项目招标人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和制作商务文件投标函并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商务文件封面”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即可。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和制作报价投标函并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报价文件封面”或“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节点可。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前期发布的“变更公告及答疑1”—第四部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第3条内容作废。

2.投标制作软件—“商务投标函”中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不作评审要求,但质量标准和工期需据实填写。以投标人上传至商务文件封面”或“商务文件其他资料节点的商务文件投标函为准。

3.投标制作软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不作评审要求,但投标费率需据实填写。以投标人上传至“报价文件封面”或“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节点的报价文件投标函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系人:简工

电话:0551-659912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12

2025年8月5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