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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金源余热利用四联供节能改造项目(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089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金源余热利用四联供节能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5BFFGZ00893

1、招标文件:1)P71页,技术文件评分标准的评审因素分为“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两部分。2)P204页,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模板中要求提供“一、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和“二、其他内容”两部分。

技术问题:安徽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必须分为“技术文件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和“其他内容”共四部分分别上传。与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内容、模板目录不符。建议:是否统一按照上传软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分为“技术文件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和“其他内容”共四部分,其中,“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部分中上传“设计方案”?

答:可以。

2、招标文件:P22页“10.3报价文件编制要求”,技术问题:报价文件编制要求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不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与P208页报价文件目录中第三项价格清单有冲突。请澄清是否按P22页“报价文件编制要求”执行。建议:建议按P22页要求执行。

答:本项目不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

3、招标文件:P150页,“本项目拟从差压发电排汽母管上接出1根DN700的低压蒸汽母管”,“沿原有变配电室外墙架空敷设接入原有厂区换热站DN400凝结水回水母管”技术问题:管道接出点及凝结水接入原DN400母管位置不明。建议:在总图上明确DN700低压蒸汽管道接出位置及凝结水接入位置。

答:蒸汽管接口位于换热站与差压发电机房之间的架空蒸汽管上。凝结水接口位于换热站西南侧室外地面的原凝结水管上。

4、招标文件中第208页,目录三、价格清单,根据现有招标文件中没有相关资料可以参考和测算,提供价格清单。

请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提供可研或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方便测算和投标文件中提供价格清单。

答:可研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补疑1。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报价文件中提供投标函即可。

5、招标文件2.9章节招标范围的描述内容有“消防、安全环保等专项验收(含各类检验检测)、税费等各项工作”。(1)工程的消防、安全环保等专项验收的工作是不是招标人作为申请单位,投标人作为配合单位。此处需要澄清一下。(2)税费是不是指报价中含增值税。

答:(1)是。(2)是。

6、招标文件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为28天”,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规定,可否调整为22天,请澄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能否提供CAD版的可研附图及总平面图纸?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增加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件。

8、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或设计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

我公司承建项目获得奖项为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安装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9、本项目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为多少?

答:本项目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为2025年5月(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10、招标文件的第一章: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业绩:(1)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2)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单机容量不低于6MW的工程设计业绩。(以上(1)和(2)业绩要求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请问,如提供的一个资审业绩符合业绩(1)和(2)要求,是否可以提供一个业绩?

答:可以。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释“1”“2”要求的证明材料。

11招标文件的第一章: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业绩:(1)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2)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单机容量不低于6MW的工程设计业绩。(以上(1)和(2)业绩要求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我方提供一个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请问投标人应该在工程总承包中承担施工内容吗?承担的施工部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吗?

答:是的。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1)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应承担施工内容,且承担的施工部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12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附录三中的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工程总承包类业绩);或2个(1个施工类业绩和1个设计类业绩),请问,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是否可以?

答:可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1)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应承担施工内容,且承担的施工部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招标文件第一章要求的投标人业绩(1)为施工类业绩,投标人业绩(2)为设计类业绩。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释1中的“1.施工类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现修改为“1.施工类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休宁路66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28459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72、66223831

20255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附件:合肥热电金源余热利用四联供节能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