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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保养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BFZN00512

项目名称: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保养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现调整为:

一、项目概况

根据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的现状进行针对性的保养维修。

二、项目现状

卫立煌故居和宋世科住宅的部分漆面受损严重、部分屋面漏水、局部顶板变形下陷、雨水盖板受损严重、木门受损严重、楼顶玻璃房、彩钢瓦房泡沫房顶材质老化造成结构不牢固、原有文物地面无保护设施、吴大楼无避雷装置,影响观众参观体验,对建筑及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三、项目要求

在工程施工期间,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和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做好相关文物的保护。整个项目工程既要保证建筑的历史风貌,做到“修旧如旧”,又要去除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安全隐患。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项目经理”内容现调整为:拟委任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含有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注:具体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初审表“项目经理”项要求。

3.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奖项、荣誉”评分项现修改为:

奖项荣誉

供应商具有下列任意奖项荣誉: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文物保护行业相关协会(或学会) 颁发的文物保护类荣誉或奖项;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承建过的县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类项目(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该文物保护单位为县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证明)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文物保护行业相关协会(或学会) 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上述奖项或荣誉,每提供1个奖项荣誉得2分,满分8分。

注: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针对第2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该协(学)会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0-8分

4.本项目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总价,除报总价(作为价格分评审依据)外,同时另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分项报价(未提供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相关附件请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项目经理”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中“二、更正信息”内容。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奖项、荣誉”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中“二、更正信息”内容。
    3.关于磋商文件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疑问。
    答:是,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相关附件请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4.关于磋商文件是否调整评分项分值的疑问。
    答:详见本更正公告中“二、更正信息”内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环城东路10号

联系方式:0551-65650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2

附件:2025HBFZN00512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