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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生活服务中心和商务服务中心一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CGZ0002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生活服务中心和商务服务中心一期)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CGZ0002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针对项目总牵头人要求,请问: 1)该人员需要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人员并出具岗位任命书即可,请明确。 2)该人员级别不低于副总经理,是否需要提供职位任命书。 答:1)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即可;2)提供承诺即可,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但在招标文件附录3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为1个,附录5中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为0个。请明确是提供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还是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 答: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为1个,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为0个。 3、暂列金额按1000万元计入“基坑支护”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是否计税? 答:暂列金额未含税,应计税。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随本补疑发放,详见附件“2025BFCGZ00026+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生活服务中心和商务服务中心一期)工程【1.8】”,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439507909.90元,异常低价相应调整为386766960.71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12楼 联系人:黄传春 联系方式:0551-6670985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1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