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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3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3BFBGZ0235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3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3BFBGZ02351 本项目答疑部分: 针对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方面:对于本项目施工工作方面,我单位与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其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低于30%”。但本项目模拟清单分为土石工程、内源污染治理工程、河道优化及活水工程、排水户工程,并未明确房建和市政占比。请问: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方单位的职责分工,填写“承担招标范围内50%的施工工程量(市政专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中要求本意为“联合体各方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对应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故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中“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承担施工任务的其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低于30%)分摊”修改为“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其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揽对应工程量占比不低于30%)分摊”。请各投标人自行修改并明确专业分工比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包河大道 118 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3年11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