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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科学院北路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227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科学院北路施工招标补疑2 (2023BFFGZ02275) 第一部分:附件替换 1.本项目2023年10月17日发布的“10.9科学院北路-施工图.rar”图纸文件现已作废,图纸文件以本次发布的“科学院北路施工图(11.1).rar”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本项目2023年10月23日发布的“合肥市科学院北路施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1023】.zip”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现已作废,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以本次发布的“合肥市科学院北路施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1108】.zip”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奖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请问:我公司提供参建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获奖,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须完整体现评审因素。 2.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为合肥市科学院北路施工,项目名称为科学院北路(杨岗路—滁干南路)建设工程,请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科学院北路(杨岗路—滁干南路)建设工程”为立项项目名称,“合肥市科学院北路施工”为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两者无冲突,均予以认可。 3.我司提供的项目业绩为PPP模式承接,业主为重点工程管理局,这个项目没有公开招投标,现只有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请问是否可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我司提供的符合条件的业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同一单位,该项目前期的发展改革委备案表中项目法人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上的建设单位名称也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本项目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也是齐全的,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满足,须完整体现评审因素。 5.招标文件P26中,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司有以下疑问: ①请问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的要求? ②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是否指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如是,提供“招投标信息”查询截图或“施工许可”查询截图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答: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要求;②投标人可以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P26中,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满足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这个要求?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要求;针对“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请问提供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中不少于3000万元市政道路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中,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包含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予以认可。 8.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附表1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未明确“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含哪些专业;请问: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机电一体化、燃气等专业职称是否满足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要求? 答: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专业予以认可。 9.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以及详细审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道路含桥梁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须满足合同金额等评审因素);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或业绩中仅包含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内容的不予认可。 10.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获奖予以认可,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获奖或获奖业绩中仅包含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内容的不予认可。 11.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的通知”,因目前只公布入选工程名单,表彰文件及证书在2023年12月颁发,请问此入选名单中获得的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须完整体现评审因素。 1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进行综合评价。请问我单位获奖项目为施工总承包中标项目,但获奖证书写的是参建获奖,投标时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书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3.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制作格式中,含有“(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二十一)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格式,但投标制作软件中并未提供以上内容上传窗口,请明确以上内容上传窗口。 答:可上传至“报价文件封面”节点,在报价文件封面后附上述内容。 第三部分:开评标时间地点变更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1月24日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乔工 联系方式:0551-6335561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3、66223831 2023年11月0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
附件:02275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