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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YGZ0231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YGZ0231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若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都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和投标人奖项荣誉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2.本项目技术标电子目录中技术文件正文内容下面的“未出现异常情况”至“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这18条是商务内容,因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50页,请问技术文件中这18条只写见商务文件即可?另外评审标准中施工组织设计的6条内容是否放在18条商务内容的下面还是放在其他内容? 回复:投标人可点击系统中“导入技术标”上传本项目完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 2.2.1(2)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的6条内容。 3.本项目总工期为550个日历天,招标文件P89-90页的节点工期加起来只有540天,请问是否可以把节点工期“12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调整为“13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回复:予以认可,“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后12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调整为“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后13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4.招标文件第96页中1.13条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中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采用通用条款 1.13(1)(2)(3)条,除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结算时不予调整。根据《招标法》,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对该部分内容准确性负责,“若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且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且招标人仅对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均予以调整,其中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规定执行,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 的子目按照中标(成交) 单价执行;”建议招标文件内增加此条款且按此执行。 回复: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我单位复核工程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序号 名称 内容 砌体(m3) 混凝土(m3) 钢筋(t) 模板(m2) 钢结构(t) 保温(m2) 外墙涂料(m2) 1 地下车库 清单工程量 705.57 13567.48 971.46 25518.07 3262.13 1156.3 我方核实工程量 811.41 16280.97 1146.32 27814.03 3653.59 1214.12 2 主体工程 清单工程量 1722.73 3041.41 1257.02 30873.33 320.95 2474.61 3428.96 我方核实工程量 1912.23 3528.04 1445.57 35195.59 378.72 2870.55 3634.71 回复:经复核工程量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6.投标限价中补疑(二)暂定项目中要求暂列金额为 600 万元,计入“土方工程”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请问该金额是否为不含税价格,需要另外计税金,请明确? 回复:暂列金额600万元为不含税价格,需要计取税金。 7.投标制作软件中包含红色字体内容,是否不用理会。标书生成时随便对应保证正常生成标书即可?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可点击系统中“导入技术标”上传本项目完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 2.2.1(2)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的6条内容。 8.投标制作软件中含有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上传节点,但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却未有相关内容,是否无需上传?请明确。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节点内容可不上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瑶海区曹冲路与新安江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6316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5、66223831 2023年11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