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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3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3BFBGZ0235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3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BGZ02351 本项目答疑部分: 1.投标文件有关申请单位的地方是否只需要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称即可?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执行。 2.我方投标保证金拟采用现金转账的形式,投标文件第四章是否可以保留题目删除正文,只附银行回执单? 答:可以。 3.招标文件没有对财务状况有所要求,我方投标文件可否在近年财务状况下写无? 答:可以。 4.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无需提供业绩资料,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可否写“无”?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信息表可否写“无”或删除? 答: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简历表中无需体现业绩情况;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信息表可以写“无”或删除。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文件要求不允许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请问是否不需要提交加密投标文件? 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包河大道 118 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3年11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