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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JGZ0105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JGZ01058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招标文件P30页中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是他在其他公司就职期间所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原就职单位),系外省评定的国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答:符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P5页中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PPP项目施工业绩,是否可认为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3.招标文件P62页中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PPP项目施工业绩,是否可认为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4.招标文件P30页中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是他在上任公司就职期间所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原就职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答:符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中P29页附录5、P30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 请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可以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如: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项目经理,成员单位提供技术负责人? 答:可以。 6.招标文件中P31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请问: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中标后提供,请明确? 答:在中标后提供,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附表2中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经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63879093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741 2023年6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