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宁波路(上海路-福建路)、泉州路(宁波路-方兴大道)道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237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宁波路(上海路-福建路)、泉州路(宁波路-方兴大道)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2BFBGZ02378 各投标人: 以下为投标人疑问答复。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是否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复:是。 2、招标文件P60页,2.2.2(3)诚信履约中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自 2021 年 1 日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2 分。各地主管部门发布的名称不一致,请问类似于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s://zjt.shanxi.gov.cn/zwgk/tfwj/202208/t20220825_7002042.shtml)发布的《2022年度山西省十强骨干、优秀 骨干、骨干和中小型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决定(第166号)》文件中,在附件3:“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是否可以认可? 答复:若该“骨干建筑业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2021年1日1日以来(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或官网发布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以2分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对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为: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社保时间要求) 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R②技术职称为市政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由于条件①本身已经相当于市政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建议删除“技术职称为市政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更为合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复: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633510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1/0551-66223831 2022年10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