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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柴记忆文创园东部组团景观道排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224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柴记忆文创园东部组团景观道排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BGZ02246)
各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文件有如下说明:
疑问1:根据本项目于2022年10月14日发布的答疑变更2,是否可以理解为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100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不含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请予以明确。
答:变更公告中变更的是3.4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上述理解有误,本项目商务文件初步评审要求提供的是项目经理业绩,对企业业绩无要求。
疑问2:我单位在仔细研究合柴记忆文创园东部组团景观道排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2BFBGZ02246)的招标文件后,针对以下意见提出疑问,望贵单位予以答复。招标文件P50页中“投标人业绩”备注“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请问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未做要求(如下附图),故请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标公告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后,是否可以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再进行评审计分?
答:不可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再进行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滨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51-6345703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