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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经开区繁华大道跨合九铁路桥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JGZ0120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繁华大道跨合九铁路桥维修改造项目施工(2次)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JGZ01200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因故延期,开标时间及地点调整为:

开标时间:2022 年09081000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二、鉴于本项目进行延期开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关于计划工期的要求顺应调整,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应的工期节点按如下节点编制: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3月14日。

 若投标人按原计划工期编制,也予以认可。

三、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2 年09081000

五、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按月支付经监理、审计审核后并经发包人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 80%;对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签证,待该签证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纳入进度款支付,未完善审批的签证不纳入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手续完毕,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初审后付至初审价的80%。初审后报审计部门最终审核,最终审核完成后三个月内:如承包人提供“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将支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100%;如承包人未能提供“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将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后返还(无息)。上述“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格式详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3 月 5 日所发的《关于以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中的示范文本为准,且该保函所载明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结算定案价的 3%,保函的有效期为 2 年。

2、施工期间经招标方同意发生的变更(含签证等)等须经经开区管委会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约定月进度比例计入进度款支付。对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签证,待签证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纳入进度款支付,未完善审批的签证不纳入进度款支付。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无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 1710 号

联系人:朱工

话:0551-638789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编:230000

联系人:吴工

话:0551-66223831、66223269

2022 年 09 0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1日

附件:2022BFJGZ01200(2次)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