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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三期
原项目编号: 2022BFYGZ0186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三期-1、2、3标段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2022BFYGZ01866-1、2、3 各投标人: 一、
疑问答复部分 1.问:招标公告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600 万元的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小区雨、污水改造施工内容,不含棚户区改造、厂区改造、新农村改造)。 我单位业绩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小区雨、污水改造内容,如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另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
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2.问: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的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此处是否认同为满足任何一项都是2分? 回复:已调整,请注意查看补疑2中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3.问:我单位参与贵司代理的瑶海区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三期(一、二、三标)、(项目编号:2022BFYGZ01866)招标项目,其中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商务文件评分业绩要求“(须包含雨、污水管网施工内容)”,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包含雨、污水管网施工内容,但业绩合同中只体现:“室外给排水”或“排水工程”,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最终评审结论为准。 4.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3中: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琥珀杯、黄山杯、庐州杯、鲁班奖等)。 我公司参与建设的附属工程项目获得过该项目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琥珀杯),请问我单位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参建项目获奖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瑶海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92号吉祥大厦4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469919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1 2022 年8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