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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2024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GXJYFW00030

 

供应商

现对合肥高新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2024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补疑如下:

1、疑问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9.2.2人员配备2.项目工作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1)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5分;

2)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每提供1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1.须提供项目工作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和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国家2018年以来取消了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的考证,该项目要求人数较多并附社保,条件苛刻,损害了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的权利。本条款评分要求此类人员,有为某公司定制评分项的嫌疑,具有明显的偏向性。

答:现将该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中:

1.项目负责人(1 名,非驻点)

1)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 2 分;

2)具有心理学专业相关证书得 2 分;

3)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得 2 分。

2.项目工作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1)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5 分;

2)具有心理学专业相关证书每提供 1个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6 分;

3)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每提供1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1.须提供项目工作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和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具体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2.项目工作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获得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以较高得分记1次;

3.工作经验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或业主相关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格式自拟),如合同不能体现服务内容、人员名称等主要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2、疑问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 9.2.2人员配备2.项目工作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3)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得 2 分,本小项满分6分。”该项目为合肥高新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2024年心理健康服务,与社会工作师无直接关系。

答:不予以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社会工作师证书考核包含心理健康部分且是国家人社部审定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之一

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投标安排,特此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采购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325732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5865033

                                                                   2024年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