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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五中学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第2包配电设施增容及配电房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ZZ00898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五中学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初审新增评审指标如下: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二、供应商须知正文的“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非中小企业承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请问此处是否涉及业绩相关的标准,如合同金额要求?
    答:(1)本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7、初审业绩要求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供应商业绩要求为“除初审业绩外: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均未设置业绩合同金额的要求。
    2、请问本项目二轮报价或最终报价,是否在开标后等供应商接到报价通知再进行报价?
    答:本项目磋商小组会在磋商现场电话通知各供应商进行二轮报价或最终报价并告知各供应商二次报价规则,供应商接到电话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五中学
    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789号
    联系方式:0551-64631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市第五中学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第2包配电设施增容及配电房改造工程)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