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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西汽车关键零配件产业园项目工程(一期)

     原项目编号: 2024BFEGZ00795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汽车关键零配件产业园项目工程(一期)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EGZ0079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约335日历天,投标函中是否填:约335日历天?

答:填写“335日历天”

2、总工期335日历天是否包含设计工期,投标人须知中施工工期为335日历天,设计工期为65日历天,总工期为400日历天,请明确。

:总工期335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

3、招标文件中业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企业实力是否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招标文件第10页“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第(7)项已注明:“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奖项、荣誉、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附件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只要求了设计人员,未设施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是否也是中标后提供,请明确。

:施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不低于安徽省相关管理规定,且必须符合现场管理要求。具体人员标后依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盖电子印章,请明确。

: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人及成员的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可以盖电子印章。

6、招标资料中图纸未明确一期的范围,界限划分不明确,请明确。

:详见《附件汇总:项目建设要求资料》中《附件1:总图、室内平面布局及立面图、效果图》。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中P32页3.办公管理中“(1)承包人需无偿为发包人、监理等单位提供足够的办公用房、样品室、办公设施、设备及仓库(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60平方米办公用房,向监理单位提供不少于6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等),办公用水用电、网络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办公用房的建设、拆除费用和日常使用的水电费等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2、删除招标文件中P38页6.工程管理中“(8)承包人在发包人办公室需配备一名符合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及车辆负责协助发包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支出,此项费用不单独列项,承包人自行考虑此项工作成本。”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部分内容:

1、本项目补充《肥西汽车关键零配件产业园项目管理执行计划 20240417》、《质量及技术要求 20240419》、《附件汇总:项目建设要求资料240425》文件,详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家园 A9 商业楼

      人:李工

        电 话:0551-688969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61;66223831

202442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附件:附件资料.zip 附件:补疑1-最终.pdf